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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宾川男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又逃逸, 警方11小时擒真凶
2018年10月17日 09:28   浏览:3301   来源:同城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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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6时许,香南线宾川县境内力角镇李家井村路段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接警后,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迅速出击,通过深入细致的摸排调查,在案发报案后8个小时就将嫌疑肇事车辆查获、将嫌疑驾驶人锁定。经过各部门的紧密协作和全体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成功破获了“10.1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10月13日6时15分许,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电话报称,宾川县力角镇李家井村路段,有一辆三轮摩托车停在路上,三轮车前部受损,一个人倒在路上的三轮车旁边,情况不明,请迅速出警。接报后,事故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张宏伟、田春江等立即对现场进行保护,并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确认该现场为事故逃逸现场。同时,民警张宏伟迅速将现场情况反馈给大队分管领导。副大队长李建华迅速通过电话将案情和工作的安排情况及时向县公安局副政委段建松、副局长(交警大队长)赵灿明汇报,并立即启动肇事逃逸侦破应急预案。指令大队事故处理人员及大队备勤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积极展开调查。经初查,现场有一人受伤,且伤势严重,现场遗留有货车上的左后挡泥板及货车车体漆印附着物碎片等物品。



  随后,副大队长李建华又带领其他人员也赶赴现场,进一步了解现场情况后,分管事故的副大队长立即将在场民警和值班人员进行分组:一组由事故中队长张宏伟负责,继续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查,组织其他人员对现场周边进行走访调查、询问相关人员;二组由指导员田春江负责人员调取监控实施筛查,寻找嫌疑车辆及驾驶人;三组由副大队长李建华负责组织提取现场遗留物并迅速到相关部门进行甄别,确定逃逸车型,同时负责指挥协调案件侦破工作。

  9时许,民警接到家属电话称伤者在送医途中死亡。为了全力侦破尽快找到逃逸人,交警大队又及时成立家属安抚组,负责对死者家属安抚和做好善后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提取有关物证、现场走访和利用科技手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很快确定这是一起祥宁线由北向南行驶的蓝色轻型自卸货车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由于案发时现场没有目击人,未能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案件一时难以侦破。为迅速侦破此案,大队立即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加强视频监控及卡口车辆逐一筛查,寻找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并及时与网安大队联系,通过科技手段寻找线索,同时及时与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取得联系,与交警大队一同分析研究侦破方向。



  当日13时20分许,通过深入排查比对,初步锁定嫌疑人为宾川县平川镇帽角山xx村高某,通过查询,锁定了嫌疑车辆为云PB9xxx号轻型自卸货车,根据进一步核查,锁定嫌疑人高某的活动轨迹。交警大队立即按照线索通知平川派出所交警中队查找驾驶人。找到驾驶人后,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盘查,驾驶人高某交代车辆已驶回丽江永胜县片角镇大山上。根据高某的交待,民警迅速赶往永胜片角镇找到了嫌疑车辆,对车辆进一步细致勘查,发现该车左侧后轮挡泥板脱落,与现场提取的挡泥板一致,左后侧车体附有红色漆印,经比对与现场遗留车辆上的油漆一致,根据确凿证据表明,该车就是肇事车辆。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高某某进行传讯。在铁证面前,高某如实交待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宾川公安

(张宏伟、赵保通、赵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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